一般高层民用建筑的防排烟设施主要包括设置在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楼梯间、避难层(室)、设置在地下室的防排烟设施、内部走道、中庭等,无窗或带固定窗的房间、防排烟分区之间的防排烟立墙等防排烟设施是高层民用建筑不可缺少的消防安全设施,保证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由于一些设计、施工人员对防排烟设施的结构、功能和性能缺乏了解,对国家标准认识不够透彻,在设计、施工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高层民用建筑的防排烟设施主要包括设置在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楼梯间、避难层(室)、设置在地下室的防排烟设施、内部走道、中庭等,无窗或带固定窗的房间、防排烟分区之间的防排烟立墙等防排烟设施是高层民用建筑不可缺少的消防安全设施,保证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由于一些设计、施工人员对防排烟设施的结构、功能和性能缺乏了解,对国家标准认识不够透彻,在设计、施工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排烟设施达不到排烟目的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操作方便、维护管理方便的排烟方式。但由于部分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建成后自然排烟设施不具备排烟功能。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自然排烟窗设置不当。考虑到自然排烟的影响,排烟窗应尽量靠近墙体上部。目前,相当一部分天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体上部,而是设置在墙体下部,与屋顶、天花板距离较大,不利于天然排烟。
二是自然排烟窗窗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了自然排烟部分的窗口面积。但由于部分设计人员未能按规范要求计算固定窗面积,部分工程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三是自然排烟窗结构不合理。有的将排烟窗设为不能开启的固定窗,有的将窗上部设为固定窗,在窗下部设可开启排烟窗,严重影响排烟功能。
四是安装高度高的排烟窗缺少便于开启的操作机构。根据规范要求,排烟窗应设置易于开启的装置,但部分安装高度高、开启困难的排烟窗未设置开启操作装置,不利于火灾时排烟窗的开启。
2、 机械加压送风和防排烟设施安装处难以形成所需的余压值,机械排烟设施的排烟效果不明显。
送风口、排烟口风量、余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在工程中较为普遍。一些送风口和排烟口的风速甚至接近于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风扇选择不当。根据规范要求,经计算确定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前室机械加压送风量。当计算值与规范规定值不一致时,按两者中较大者确定。有些设计是根据规范给定的值直接确定的,往往导致所选用的风机风量和风压太小,达不到要求;有些设计采用通风和机械排烟共用一个系统,但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选用双速风机;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风机型号订货,购买功率规格较小的风机,造成风机风量严重不足。
2)、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自然排烟设施重复设置。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应按高规要求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在一些工程中,上述部分同时采用自然排烟,导致火灾,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自然排烟窗同时开启时,很难在防排烟楼梯间内形成正压,达不到防排烟的目的效果。
3)、普通正压送风系统不设压差调节装置。根据规范要求,防烟楼梯间和机械加压送风共用前室单独设置送风系统。当需要共用一个系统时,通向共用前室的空气支路应设置自动压差调节装置。目前,许多设计的正压送风系统没有压差调节装置,不能形成楼梯间高于前室的余压值。
4)、防烟区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阻烟设施。有相当多的项目,特别是大型商场,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在吊顶下设置机械排烟。虽然有些地下室采用建筑物横梁作为排烟设施,但根据规范要求,排烟系统的排烟口并非设置在天花板或天花板附近的墙壁上,而是设置在横梁下面。
5)、送风口不符合要求。在一些垂直防排烟系统中,送风口采用固定百叶窗式常开风口,风口规格尺寸基本相同,造成各层送风口风量、风速严重不平衡,送风量远离风机出口不足,甚至末端送风口风速、风量接近零。
6)、风管竖井施工质量差,漏风严重。由于通风井未粉刷,管道连接不严密,常闭式进风口关闭不严密,漏风严重,工程量相当大,导致送风口、排烟口风速、风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一些施工单位甚至取消了连接竖井与顶棚出风口的风管,用顶棚封闭空间代替风管,往往导致风管出风口风速接近零度。
同时在房间内设置了部分排风机和排烟系统的排烟口,使火灾时烟气从房间排到房间,不仅失去了排烟功能,还可能引起火灾蔓延。
3、 防排烟风机配电不符合规范要求
一是风机供配电不能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负荷水平的要求。有些供电线路不是从消防电源接上的,而是接到楼层照明配电箱。有些设计采用单回路配电线路。有些设计没有末端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不能满足一级和二级电源负载特殊双回路的要求。设置末端自动切换装置的规定。
二是明敷配电线路安装不符合要求。部分防排烟风机配电线路为PVC塑料管,部分金属管未涂阻燃涂料,不符合管道防火性能要求。
4、 机械防排烟设施未按规范设置
1)、对于有裙楼、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高层民用建筑,当裙楼以上部分采用可开启的外窗自然排烟,且裙楼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前室或合用前室根据规范要求,共用前室无正压送风系统。
2)、对于20米以上没有自然排烟的内部走道,有设计人员认为与之相连的防烟楼梯前室自然排烟,具备自然排烟条件,不按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5、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消防监督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防排烟设施设计和施工的监督管理:
1)、要加强对防排烟设施设计、施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地消防部门普遍重视火灾报警及电气、固定(自动)消防设施专业设计、施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经常忽视防排烟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人员。
2)、实行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承担防排烟设施建设的制度。防排烟设施是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定,防排烟设施建设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承担。但是,目前很多项目的防排烟设施建设都是由空调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