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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需设置
时间:2023-05-19 22:19 点击次数:

在过去的一年里,有两件事值得思考。

第一是GB50016的意见发表,各界的反应不小。

即将发布的新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是对火灾设置移动报警系统的地点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的,主要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迫切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画报安装最大的变化是需要更多的地方,设置建筑物的要求也更广。很多建筑面积或占地面积的数据要求都下降了。此外,还为2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添加了火灾报警强制设置要求。说明今后消防监管趋势正在增加。

那么到底应该在什么地方安装画报系统呢?

首先看GB 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地点要求。

2014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共有13座,100米以上高度的建筑物必须安装火灾报警系统,燃气具体规定了车身报警装置要求的设置条款。

据悉,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13.2.1条中,申敏奎在民用建筑方面列出了11个安装地点。详情请戳:重量I申敏奎新要求从今天开始明确添加11项建筑工程,需要安装火灾报警系统。

其次,请查看“征求建议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上的安装地点要求。

第一个删除了鞋、服装、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工厂限制。删除后,意味着所有楼层建筑面积在1500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3000 以上的瓶类工厂都要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不仅如此,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在1000 以上的C、整改生产场所也应该是安装画报系统。

8.4.1

第二个删除了棉、毛、丝、麻、化纤及其产品的仓库限制。删除后,即总建筑面积在1000 以上的每一个C型仓库都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原来国家标准规定了占地面积。

此外,还增加了以下场所要求、高层或高架整改仓库、总建筑面积在1000 以上的地下或半地下整改仓库。此外,它必须是安装火灾申报系统。

这样以后就不会再吵架了。更加明确。

8.4.1

第三条以下的建筑物或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包括商店、展览、财务站金融楼、客运、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物、地下半地下商店、展厅、看守厅等公共活动场所。标准降低了,范围扩大了。所有楼层对建筑面积的要求从元朝的标志超过1500 ,改为500 ,总建筑面积的要求从原来的3000,降低到了1000。

不仅如此,总建筑面积在500 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商店、展示厅、观众厅等公共活动场所也将添加为安装画报系统。

8.4.1

第四,图书馆的要求降低了。从原来的50万册降到现在的10万册,同时增加了重要的档案馆、博物馆。灯都要装画报。

第5条,没有任何变化。

8.4.1

第6条座位数减少了。电影院和乙等剧院的座位数不同,原来需要1500个座位的这种地方需要安装画报。现在有800个座位了。

8.4.1

第7条,变化很大。

对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GB 50016只对大中型这种场所规定画报强制设置要求,“意见稿”要求全部。要求强制安装的还有疗养院的病房大楼。

建筑面积缩小了。对于其他儿童活动场所,要求进行画报验收的单层建筑面积的标准从原来的1000 ,降低到现在的500。总建筑面积的标准从原来的3000 ,下降到了1000。

床减少了。对于医院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场所,画报所需的床位标准从原来的200个改为了100个。

在这篇文章中,在需要设置画报的地方删除了酒店建筑这一类别,可能与教育、医疗类别确实不相符。

第八,增加酒店建筑。实际上,这是将第7条的本来内容放置在歌舞娱乐放映娱乐场所后使用画报系统的强制条款之一。

从第9条到第13条没有任何变化。

 

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以上十三条为8.4.1条全部内容。

 

8.4.2条增加了新内容。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火报系统。这个要求继续保留,但是增加了住宅底部设置的要求。火猫想说,早该如此了,现在哪一个住宅不搞一点底部商业设计呢?这可是一块可以源源不断的收入,店铺的单价要比住宅单价高上天去了,所以个人认为这一条增加的及时到位。那么是如何要求的呢?

要求是必须设置火报系统,在住宅底部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你去看看,一二三线城市,随便一个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有几个低于1000㎡的?

所以,作为人们经常活动的商业服务网点,火灾危险性较大,加上安装火报的规定合情合理。

8.4.2条延申并细化了一个内容。是关于25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强制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至此,关于《GB 50016征求意见稿》火灾报警系统的建筑防火设计征求意见解读完毕。

可以说,征求意见稿增加更新的内容,恰恰与其他法规相辅相成。至于冲突的部分,后续继续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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