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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护管理模块
时间:2023-06-03 17:56 点击次数:

本章重点介绍建筑灭火器的现场检查、安装安装、验收试验、维护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学习,使读者了解和掌握灭火器安装前的检查方法和要求,熟悉灭火器安装、检查验收、维护管理、报废维修等要求和方法。

 

1) 符合下列要求的,通过外观标志检查,判定灭火器箱合格。

 

① 单个灭火器箱的正面有中文“灭火器”和英文“灭火器”标志。

 

② 用直尺测量字号,字号不得小于30mmx60mm(宽×高)。

 

④ 灭火器箱正面右下角设有耐久性标牌。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或制造厂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等。

 

⑤ 打开方向在灭火器箱的翻盖上标明。

 

2) 手提式灭火器的喷淋软管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不应小于400mm,推车式灭火器的软管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不应小于4m。

 

3) 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吊钩、支架上,可直接放置在地面干燥、清洁的地方,其安装应按消防设计审查、备案、现场验收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书进行检查一下。

 

1) 灭火器箱门开启方便灵活,不妨碍人员安全疏散。开式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5°,翻转式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00°。

 

同一配置单元内配置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时,应对灭火剂的相容性进行验证。每个配置单元的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个,每个设定点的灭火器数量不超过5个;公共区域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应配备1个1A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平方米,应配备1个1A手提式灭火器应提供灭火器。

 

经核实,同一配置单元内不同型号的灭火器不相容。

 

工程缺陷分为严重缺陷(a)、重缺陷(b)和轻缺陷(c)。灭火器配置验收的验收标准为:a=0,B≤1,B+C≤4,否则评定为不合格。

 

1) 使用年限在下列规定年限内的灭火器,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分批送灭火器维修企业修理。

 

① 手提式、推车式水基灭火器应交付3年;首次维护后,应每一年完成一次。

 

②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清洁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应交付5年,首次维护后每2年交付一次。灭火器送修时,一次修复的数量不应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的1/4。超过时,应改用同型号、同一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其灭火等级不得低于原灭火器的灭火等级。

 

2) 灭火器的报废可分为四类:一类是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中所列的灭火器;二是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灭火器;三是严重损坏或使用中存在重大缺陷的灭火器;四是在维修过程中发现严重损坏和缺陷的灭火器。

 

水压试验时,不得有渗漏、破裂和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变形;二氧化碳灭火器筒体体积残余变形率不大于3%。

 

2) 干粉灭火器和清洁气体灭火器已交付10年。

 

3) 二氧化碳灭火器已经过期12年了。

 

1) 充装用灭火剂应与原生产厂家提供和推荐的型号、规格相同。

 

2) 二氧化碳灭火器充装时,不得采用加热方式,也不得以压力水为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液罐注入灭火器。

 

3) ABC干粉和BC干粉灌装设备应独立设置,灌装场地应完全分开;不同类型的干粉不得混合,不得互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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