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技术交流|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与探火管式灭火装置的区别说明及当前
技术交流|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与探火管式灭火装置的区别说明及当前
时间:2023-11-12 22:29 点击次数:

image.png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是一种低碳、环保、简单,低成本且高度可靠,独立的自动灭火系统,是消防灭火领域的一个重大创新发明。可采用七氟丙烷、二氧化碳、超细干粉、全氟己酮等多种灭火介质。具有设计计算简单,施工安装简便,灭火快速有效,能传递火灾信号,无需任何电源控制,无需专门烟(温)感探测器、控制器、利用自身储压,依靠充压的探火管及装置瓶组能实现快速、准确、有效的探测及扑灭火源,集报警和灭火于一体,将火灾扑灭在初级萌芽阶段的自动灭火系统。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产品与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从产品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上有重大区别,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产品应完全代替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该产品特别适宜于扑救相对密闭,体积较小的空间或电器柜火灾,可把传统的气体灭火系统对较大封闭空间的保护,改为直接对各种较小封闭空间的贵重设备和电器箱进行保护。探火管式灭火装置简称探火装置,也叫探火产品,许多将感温自动启动灭火装置作为该产品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原名为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该产品于2000年引入中国,2008 年后山西、福建省均制定地方产品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随着这产品市场的需求增多,2010年12月30日,公安部产品合格品评定中心制定实施了CNCA/CTS0015-2010《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产品标准。在2006年最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说明8.5中对火探装置的应用也做了明确说明:“二是推荐了一种较合适该场所的灭火系统类型,正常情况下应采用该系统,但不排斥采用其它适用系统或灭火装置。如有的场所空间很大,只有部分设备是主要的危险源并需要灭火保护时,可对该局部危险性大的设备采用小型自动灭火装置(如“探火”自动灭火装置等)进行保护,而不必采用大型自动灭火系统保护整个空间的方法来实现。”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与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制定了CECS345:2013《探火管灭火装置技术规程》,于2013 年 9 月 1日起实行。《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团体产品标准,由于该产品是第一个团体产品标准,标准中技术性能与参数存在一些纰漏和缺陷,为了使该产品技术性能和技术参数更加完善合理及今后发 展需要,规范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产品生产制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4年6月23日公技监(2014)57号通知,批准了《探火管式灭火装置》GA1167-2014行业标准,标准中第六章和第八章为强制性标准条款。下面分别将“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与“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两产品主要区别加以说明

两产品主要区别说明

标准化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指导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基本法。规定了各标准的统一原理、简单原理、协调原理。

(2)该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 业标准。国家标准分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中部分强制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中部分强制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或部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3)CNCA/CTS 0015-2010《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产品为团体标准,为推 荐性标准。而GA1167-2014《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产品为行业标准,标准中第六章内容为产品技术要求和第八章内容为产品检验规则,均为强制性条款,要求更严格,技术要求更高、更全面。依据标准化法大法规定,GA1167标准出来后,“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 ”产品应淘汰, 应采用“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产品。若严格执行标准化法,若采用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 消防施工验收及平时日常消防监督检测,均会出现判定不合格等问题或要求整改更换,将会给用户带来不便和造成经济损失。当前,仍采用团体标准生产销售现象比较严重,用户、设计院、消防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消防监督验收部门应严格层层把关,杜绝这重大现象继续存在

标准制定生效时间及先进性

CNCA/CTS 0015-2010《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标准,于 2010年12月30日实施。该探火装置产品是国内第一个团体产品标准,该产品标准中技术性、参数均为推荐性采用。当前仍有一部分生产企业按此标准生产销售,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应按新的行业标准生产销售,消防监督验收部门,应按 GA1167-2014《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产品新标准检查产品检验报告。GA1167-2014《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产品标准,于2014年7月1日实施,该探火装置产品是第一个行业标准。该标准前言规定,本标准的第六章和第八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则产品行业标准比产品团体标准更严格更先进和更具体

产品标准中技术性能参数先进性对比

(1)灭火装置基本参数

感温装置团体产品标准中没有灭火药剂类型。20℃时工作压力、最小和最大工作压力、 灭火药剂充装系数等,由生产厂家自定和参照有关产品标准参数,若由各生产厂家自定难以保证产品参数正确和合理性。探火装置行业产品标准中均有上述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与技术参数统一明确,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才能得到保证。

(2)产品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对比

探火装置行业产品标准中的表 2 检测零件、项目,特别是最重要的探火管零件检测项目, 均比感温装置团体产品标准中的表 1 中项目内容多、全面、详细。能确保产品零部件生产过

程每一项关键工序和出厂产品质量。

(3)强制性和推荐性条款

感温装置团体产品标准中条款均为推荐性条款,而探火装置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第六章 和第八章全部内容为强制条件,与国家标准一样严格,能确保产品生产过程零部件和出厂产品质量

依据标准化法,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应停止生产销售、检测与认证

(1)团体产品、行业产品两标准和《探火管灭火装置技术规程》中,对“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探火管式灭火装置”、“探火管”三个名称术语解释内容完全一致,就是同一个产品。

 (2)依据标准化法第21条款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该《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认证技术规范》团体产品标准,低于《探火管式灭火装置》行业产品标准,行业产品标准中第六章和第八章内容为强制性的。

 (3)依据标准化法第25条款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4)依据(1)(2)(3)条款,“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产品应从GA1167-2014《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产品行业标准2014年7月1日实施之日,就应停止生产销售、受理检测与认证、消防项目采购、设计、安装、使用。但目前仍有部分生产厂家生产销售该产品,将严重影响你我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仁们应杜绝这现象发生

 

了解更多利达消防设备请联系:18240065119   张经理

Copyright © 2002-2020 消防器材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20019546号-1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13001062119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