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建筑,即为银行业及其衍生品交易、证券交易、商品及期货交易、保险业等金融业务服务的建筑物。根据建筑物中金融设施在国家金融系统运行、经济建设及公众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该金融设施运行失常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金融设施可分为不同的等级。
1、运行失常时将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设施,应确定为特级:
(1)在全国或更大范围内造成金融秩序紊乱的;
(2)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
(3)在全国或更大范围内对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
2、运行失常时将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设施,应确定为一级:
(1)在大范围内造成金融秩序紊乱的;
(2)给国民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3)在大范围内对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
3、运行失常时将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设施,应确定为二级:
(1)在有限范围内造成金融秩序紊乱的金融设施;
(2)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失的金融设施;
(3)在较小范围内对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金融设施。
4、不属于特级、一级和二级的,应确定为三级金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