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狐网提供的数据信息2018年1至8月全国火灾事故数据统计:共接报火灾16.61万起;住宅火灾及亡人比重大,老幼人群亡人多。
从分场所的火灾看,住宅共发生火灾6604起,亡56人,分别占总数的46.4%和26.2%,6起较大火灾就有5起发生在住宅;其次是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1352起,亡22人,分别占总数的9.5%和24.4%,其中亡人多数集中于哈尔滨“8·25”火灾。从亡人的基本情况看,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数的34.4%,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26.7%,老幼人群合计占总数的61.1%,明显高于前7个月占53.7%的比重,特别是哈尔滨“8·25”火灾的20名亡人中有19人超过60岁,另外1人也接近60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中可燃物的增多,家庭火灾预防形式严峻,家用火灾系统的上市刻不容缓!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7章明确规定了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标准规定4类系统:
1、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且设有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的住宅建筑选用A类系统。
A类系统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应急广播等设备组成
系统示意图如下:
2、仅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A类或B类系统
B类系统可由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3、没有物业集中监控管理的住宅建筑宜选用C类系统
C类系统可由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家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4、别墅式住宅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可选用D类系统
D类系统可由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声警报器等设备组成
相信随着人民消防意识的提高和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普及,家庭住宅火灾数量会大幅下降,人们的生命安全会得到进一步保障!
作为一名利达人,我们一直秉着“我们与人类生命安全共生存”的信条,在消防安全的大道上阔步前进!